重庆出台幼儿园、中小学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

2022-09-21 来源:重庆日报客户端

  重庆日报客户端消息,9月20日,重庆日报记者获悉,市教委、市政府外事办、市公安局日前联合印发《重庆市幼儿园、中小学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国际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应参照市内中国学生管理,学校教学按照我市现行的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实施。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多国际学生选择在普通中小学就读。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中小学(含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国际学生招收、培养和管理工作,为国际学生在渝学习提供便利,扩大重庆教育对外开放,提升重庆教育国际化水平,市教委制定《重庆市幼儿园、中小学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8章46条。其中明确,经正式批准、在重庆市设立的实施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的学校,按要求向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备案资料,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予以备案后方可招收国际学生。同时,学校应具备有关的4个基本条件。所谓的国际学生,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不具有中国国籍且在学校接受教育的外国适龄学生。

  《办法》明确,国际学生可直接向已通过招生备案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学校应对申请就读的国际学生入学资格和经济担保证明进行审查,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入校就读,并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若学生未满18周岁且父母不在重庆常住,需要学生父母正式委托在重庆常住的外国人或者中国人作为该学生的监护人,并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学生出生证明、临时监护人委托书,受托人还应在重庆办理声明公证。

  《办法》指出,学校参照重庆市内中国学生相关学籍管理办法开展国际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及时为接受学历教育的国际学生办理学籍,并根据国家和重庆有关规定为国际学生颁发毕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学校对国际学生做出退学或者开除学籍处分的,应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报告。

  学校对国际学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应当公布对国际学生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退学、转学的退费规定。收费、退费以人民币计价。学校对国际学生的教学按照我市现行的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实施,选派适合国际学生教学的师资,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制度。国际学生应当按照学校的课程安排和教学计划参加课程学习,并按照规定参加相应的毕业考试或者考核。

  《办法》同时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是学校培养国际学生的基本教学语言。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水平达不到学习要求的国际学生,学校可以提供必要的汉语补习。有条件的学校可以为国际学生提供食宿等必要的生活服务设施,建立健全并公布服务设施使用管理制度。学校应当对国际学生进行考勤管理,如实记录其学习成绩和日常表现。鼓励国际学生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为其参加文体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原标题:重庆出台幼儿园、中小学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


责任编辑:万洪梅